彰化縣縣立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處理要點
93.4.22 府教學字第 0930076984 號函修正
98.6.15 府教學字第 0980139115 號函修正
102.5.24 府教學字第 1020156859 號函修正
104.4.22 府教學字第 1040132803 號函修正
104.6.18 府教學字第 1040200450 號函修正
一、彰化縣政府(以下稱本府)為執行教師法第十五條公平處理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二、介聘對象:彰化縣縣立國民中學超額教師(含縣立高級中學國中部教師)。
三、介聘原則:
(一)超額教師之提列,各國中得在不違反本要點規定下,自行訂定處理原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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