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8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 1060130633B 號令,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自我評鑑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自我評鑑作業要點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協助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定期對教學、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並導入相關資源及輔導措施,以促進學校健全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學校得於受評鑑前,依本要點提出申請補助,每一評鑑週期以補助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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