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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18-09-17 | 點閱數: 566

    賴清德院長自去年 9 月 8 日接任閣揆後隨即宣布軍公教調薪 3%,當時曾經被宣傳是賴揆的重要施政,政府還呼籲企業主跟進調薪,以形成正向循環。

    事實上, 3%的調薪不僅係 6 年來首次,調幅更遠遠落後同期間物價漲幅 7.87%,更讓我們難以接受的是,所謂軍公教調薪 3%並非事實,因為各級學校教師的「學術研究加給」根本未達 3%。

    作為法治國,公教人員同為政府員工,如有調薪,本應一視同仁、不應有差別待遇,根據立法院制定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教師之待遇,分本薪、加給及獎金,教師薪資應受國家法律保障,惟政院此次調薪,卻是厚此薄彼,明顯惡意歧視各級學校教師。

    根據全教總計算,此次各級公務人員的專業加給在 3.0%至 3.05%之間,但公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整比率僅在 2.49%至 2.85%之間,公立大專校院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之調整比率在 2.17%至 2.5%之間,教授則為 0 。

    誇張的是,經過全教總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應,相關部會竟以各種匪夷所思的理由意圖搪塞,其中,所稱大專教授調薪 10%根本就是「玉山計畫」的內容,完全與此次軍公教調薪無關。

    身為雇主,政府替軍公教調薪本是好事一樁,令人不解的是,一樣是公教人員,難道還有差別待遇?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以 106 學年度專任教師數推估,公立中小學教師有 17 萬 5 千餘人,學術研究加給未調滿 3%的差額一年約為 1 億 7 千多萬,此一金額對政府來說並不算多,卻讓 20 萬教師感受到明顯的歧視,政府的施政誠信難道如此廉價?

    立法委員費鴻泰指出,政府施政應一視同仁,政府未能將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調至 3%,確實有失誠信,形同行政院積欠全國近 20 萬教師調薪差額長達 9 個月,等於帶頭成了惡雇主,又要如何要求企業主改善勞工待遇?

    再過二周就是教師節,全教總與費鴻泰委員共同呼籲賴揆誠信施政,盡快返還調薪差額,別讓調薪變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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