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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6-06-01 | 點閱數: 8

說明:

一、依據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 115 年 5 月 29 日吉臺校字第 1150000050 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校係本部核准立案之海外私立學校,依我國教育宗 旨、各級學校教育目標及現行學制辦學,其課程除當地國 另有規定外,悉依臺灣同級同類學校課程綱要辦理,選用 審定合格教材,與國內教育銜接,並接受本部之補助及輔 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