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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5-09-24 | 點閱數: 15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 114 年 9 月 17 日僑教學字第 1140087234A 號函 辦理。

二、旨揭僑校擬招聘教師,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資訊 (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將初審資料              備齊後,逕電郵、 電洽或郵寄至該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