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 114 年 5 月 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2600942A 號核定函辦理。
二、教育部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明訂各領域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 19 項重要議題,以及其他涉重要政策之新興議題規劃增能學分班,補助本校教師研習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共有「人權與法治教育(含轉型正義、消費者保護)」、「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學生健康安全上網」、「原住民族教育」、「新住民教育」、「食農教育」及「社會情緒學習(SEL)」等 6 班次。
三、旨揭學分班招生對象:
(一)高級中等(含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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