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貴會來函洽詢有關識字量測驗之教學現場反應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 109 年 9 月 28 日彰縣教師字第 1090000181 號函辦理。
二、識字量測驗平台係建置於民國 101 年,平台功能係提供中小學教師有此工具以評估學生的識字量情形,係提供教學評量的輔助工具,由有需要的學校與教師申請使用,本單位從未提出強制性施測的要求,諒貴會明察。
三、惟近年來,參與施測人數愈來愈多,有時會因電腦硬體無法同時間負荷大量施測而造成網路延遲情形。本計畫尊重教師專業,若因測驗平台施測等候耗時,建議教師暫停施測,建請教師將寶貴時間與心力,運用在教學活動上。
四、至於學生的個資及家長同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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