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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17-02-14 | 點閱數: 610

說明:
一、本會關注學校教學人力安定性,達成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自 103 年 8 月 1 日起得予緩召,推動兵役法等相關法規修法等配套亦已完竣,合先敘明。
二、本會持續關注代理教師召集權益,陳請立法院費鴻泰委員協助,召開國防部與教育部兩部協調會並達成共識,本會據以函請國防部釋明,相關函文請詳參附件。

三、綜上,敬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 3 個月以上)是類人員,於其聘任期間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填具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所屬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以維渠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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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XC227454590000000_0000037A00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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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XC227454590000000_0000037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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