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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6-01-05 | 點閱數: 16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及相關規定,具備碩士以上學位,且於最近五年內擔任薦任第七職等職務期間,考績 達一定標準者,得依法擔任薦任第八職等以下職務。前述 學位不限科系,為培育行政與管理專業人才,並提供符合 升遷制度所需之學經歷進修管道,本學程修業期滿授予 「管理學」碩士學位,檢附招生資料供參。

二、本學程 115 學年度招生報名日期自 11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 時至 114 年 3 月 4 日下午 3 時 00 分止。報名期間將辦理數場招生說 明會,歡迎各界夥伴踴躍報名,報名連結如附件;若貴單 位對本學程進修有興趣的夥伴們亦可自行揪團,本學程可 派專人前往說明及分享。

三、詳細資訊公告於本校非營利組織與長期照顧學程聯合官網 (https://www.npo-ltc.ncnu.edu.tw/),敬請協助廣為宣 傳周知。

四、本案聯絡人:彭若芯專任助理、許雅涵專任助理,電話: (049)-2910960 轉 2911 、 2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