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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5-03-26 | 點閱數: 42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4 年 3 月 1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0024511 號函核定辦理本班。
二、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           
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個人職涯規劃,特辦理本學分班。
三、修畢本課程全部專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申辦第           
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四、教師修畢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登記教師在職進修網研習時數。
五、網路報名登錄至 114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中午 12 : 0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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