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 1 名、國中部 1 名(自然
科專長)、高中部 1 名(公民科專長)。
(二)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 3 名(須擔任導師)。
(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 1 名(須擔任導師)。
(四)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 1 名、物理科 1
名,擇優錄取。
※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本(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併附各校聯絡人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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