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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3-06-13 | 點閱數: 167

說明:

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明定:退撫新制實施後,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今年 7 月 1 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之。政府依規定完成撥補後,並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現行退撫基金,以健全基金財務。

二、退休制度攸關全體公教人員權益,政府應致力確保基金財務健全,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將基金撥補事宜列為明年度預算籌編優先事項。

三、有關政府撥補之金額,應有明確精算依據,並落實公教衡平,建議縮短新制缺口之撥補時間,新制缺口一旦撥補完成,即應無縫接軌啟動對舊制缺口之撥補,以使基金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