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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2-07-20 | 點閱數: 119

說明:
一、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貴總處) 111 年 7 月 11 日總處給字第 111018656 號函。
二、上開函文說明二指稱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已建立制度化機制運作」,然所謂制度化在民主國家應具備訊息透明、可討論、可預見等要件,然貴總處之「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訊息不明、委員不明、討論內容不明,完全不具備民主國家制度化之要件。貴處所謂之制度化,如同中國大陸號稱自己為保障人權之民主法治國家一般,純粹自我感覺良好。
三、上開函文又稱每年就經濟成長率、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民間企業薪資水準及政府財政負擔等相關因素做為是否調整軍公教工待遇之參據。然查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自民國 100 年至 110 年,國家經濟成長了 37.1%,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成長 50.4%,民間企業薪資水準成長 21.39%,物價指數變動成長 9.64%,而此期間軍公教待遇僅於 107 年調漲 3%,與上述調薪重要之經濟數據完全無法相比。顯見貴總處所謂「每年就經濟成長率、……參據」純粹是自欺欺人的說法。
四、貴總處唯一可以採信的說法是「政府財政負擔……做為是否調整軍公教待遇之參據。」,蓋「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之委員若非各機關代表,即是貴總處邀請之專家學者,無一是公教團體代表可替公教發聲。因而使得公教調薪被列在政府施政末位,總是在預算編列殆盡後,才會考慮是否調整軍公教薪資。其結果當然是「考量政府財政負擔」而不予公教調薪。貴總處誠實說出政府不把軍公教薪資放在眼裡的事實,本會雖然難過,但也要肯定貴總處難得的實話。

五、貴總處上開函文說明三稱本會有相關建議,可透過主管機關教育部之代表反映,又稱與教育部在 7 月 8 日共同辦理座談會,邀請公教團體代表進行交流……。本會係八萬教師依法組成之教師團體,具有法定職權與責任,教育部代表僅代表行政機關,在薪資議題上暨無法代表本會,亦無法代表教師。又前述座談會議邀請了數個代表雇主管理教師的團體,屬於雇主方的代表;本會認為此一舉措顯示貴總處欠缺勞動人權之概念,仍處於威權時代之心態,認為可由教育部或校長代表教師,完全忽略在薪資等勞動議題上,教育部或校長團體系教師之對立方,根本不具代表之可能性。
六、因貴總處歷年來的軍公教待遇審議不透明、欠缺制度,致使軍公教的薪資成長遠遠落後於民間企業薪資,也跟不上物價指數變動,而使得公教處於社會地位下降且實質減薪的狀態。這是對所有軍公教人員的懲罰,根本原因出在貴總處在薪資審議上的黑箱化、威權化。
七、貴總處在公教薪資審議上的黑箱化、威權化,不僅使得公教長期處於實質減薪狀態,更是阻礙國家進步與發展的絆腳石,望貴總處能跟上民主法治時代之腳步,真正建立有公教團體代表在內的「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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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000141AA0C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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