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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3-01-03 | 點閱數: 118
一、依據本會會員反映事項辦理。 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於 107 年 5 月 28 日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第 9 條第 1 項規定:「教練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相關事項於新申請教練檢定之相關文件中均載明教練證有效期為 4 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 48 小時,並每年至少 6 小時者,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然對於 107 年 5 月 28 日前取得教練證者,對於此項重大變革並未知曉,近日本會接獲多起本會會員陳情,足見相關新規定貴署或各特定... 觀看完整文章
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2-12-26 | 點閱數: 46
一、「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針對《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持續提出法律修正案,委請朝野立委提出,並持續透過國會拜訪與記者會要求政府應立法撥補現有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財務缺口,詳見附件(本會新聞稿)。   二、立法院業於 12 月 16 日完成 112 公教退撫新制三讀,並同步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98 條修正條文:「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教職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前項退撫制度之建立,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前項退撫... 觀看完整文章
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2-12-21 | 點閱數: 93
說明: 一、依據貴署 111 年 11 月 30 日臺教授國署人字第 1110160415 號函回 覆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詢教師涉及體罰事件辦理情形疑義解釋, 及本會會員反應事項辦理。 二、前開函釋說明段三略以,「倘經校事會議認定教師有體罰事 實,則依解聘辦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涉有解聘辦法第 2 條第 4 款或第 5 款所定情形,學校應移送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由教評會 根據校事會議決議及調查報告內容,審酌教師體罰情形是否已達 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程度,依照教師法第 14 條、第 15 條、 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款或第 18 條等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審議。另倘 經教評會審議其情節未達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程度,... 觀看完整文章
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2-11-30 | 點閱數: 1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 一、依彰化縣教師會本(111)年 11 月 7 日 111 彰縣教師字第 11100001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本總處本年 10 月 3 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9103 號函規定略以,基於邊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以下簡稱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線求(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權責决定是否核假。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前,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依本總處 109 年 3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 觀看完整文章
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2-11-07 | 點閱數: 196
一、復貴署 111 年 9 月 12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10110739 號函。 二、本會於 111 年 8 月 19 日函請教育部,因應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溯自 111 年 2 月 1 日修正生效,除增核補足各相關鐘點費補助之差額外,並盤點中小學教師鐘點費相關規定配合修正。貴署以上開函復,各權管單位將另函所涉機關、學校說明經費處理等相關事宜,合先敘明。 三、本會再次提醒貴署,除十二年國教課綱或九年一貫課綱規定之學習時間所涉之鐘點費規定,應予調整、修正外,學習時間以外之課程或活動所涉之鐘點費,建請貴署應就業管之法令,按比例原則併同調整鐘點費基準數額,如學習扶助、課後照顧、課後輔導、重(補)修、均質... 觀看完整文章
汪秘書 - 代轉訊息 | 2022-11-07 | 點閱數: 157
一、查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 一、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二、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二、教師法 108 年 6 月 15 日修正前之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略以「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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