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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汪秘書 - 福利專區 | 2016-06-21 | 點閱數: 969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搭乘高鐵回饋辦法

103 年 10 月 29 日第二屆第一次臨時理事會通過

109 年 4 月 15 日第三屆第十三次理會修正通過

一、適用對象:本會會員(含親朋好友)。

二、適用回饋票劵:以本會統一編號 26915079 購買高鐵對號及自由座(不含早鳥票或其他優惠票券)。

三、回饋金額比例:由會辦編列預算依乘坐票價百分之三現金回饋。

四、申請回饋金額程序:

(一)保留當年度 1-6 月及 7-12 月份搭乘「票根」或「購票證明」。(購票證明:請購票時,向高鐵購票櫃台申請正本)

(二)填寫「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搭乘高鐵回饋申請表」(請在本會網站下載

(三)請將「票根」或「購票證明」依申請表填寫順序,用釘書機裝訂於「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搭乘高鐵回饋申請表」背面左上角,並以「掛號」寄回或親送至工會辦公室。

(四)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時則不予受理):

1.第一階段: 7 月 1 日-7 月 15 日(申請當年度 1-6 月份搭乘回饋金)

2.第二階段: 1 月 1 日-1 月 15 日(申請前年度 7-12 月份搭乘回饋金)

(五)工會收到「票根」或「購票證明」與「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搭乘高鐵回饋申請表」後,指定專人核對搭乘資料與回饋金額無誤,並完成本會審查程序後,直接匯入會員指定會員本人金融帳戶(轉帳費由申請人負擔,由回饋金額中扣除)。

五、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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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搭乘高鐵回饋辦法及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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