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校長遴選爭議,本會之所見如下:
彰化縣國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本會有一席代表,一般是由理事長擔任。所以在107年12月4日第一階段遴選會議當天,本會提了兩個問題:
1、校長是否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條例中26-1條的『人事凍結』範圍。
2、『校長遴選給學校的作業時間應為五天,本次遴選期程,學校作業時間只有 3天』明顯不宜
主席當場的答覆是:
1、已經口頭詢問教育部,校長不受26-1條的限制,所以資格上沒有問題。為求 慎重,縣府會以正式公文詢問教育部。
2、此次作業時間確實縮短為3天,壓縮學校端的作業時間,會交代注意下次遴 選的作業時間為五天。
故在主席的說明下,12月4日的遴選會議持續進行,最終有了各位看到的縣府公告的結果。
縣長交接後,有人向縣府反應,當時行文教育部的公文遲遲尚未下來,所以校長遴選的結果應該有疑慮,要求縣府要重啟遴選。所以縣府在1/10重新召開校長遴選會議,會中本會有表達以下幾點:
1、「依法行政」是本會一貫主張,除非有重大的缺失或是違反法規,否則不應 變更上次遴選結果。
2、最好的解決方式是等教育部的解釋公文下來,再來決定是否要用上次的遴選 結果。
新任主席是洪副縣長,他的立場是縣府會依法行政,但是今天的會議需有一個結果,所以最後採用共識決,其內容就是各位所看到的,主要癥結點在於教育部對於校長是否適用人事凍結的法規,遲遲未有正式公文告知,所以縣府就以主管機關權責來召開遴選會議,否決了前任縣長任內的遴選結果。果然造成縣內外教育界及媒體的『熱烈討論』,各方人馬互相角力;在此時,教育部的公文下達了,明確告知彰化縣政府,校長不屬於人事凍結的範圍內。有了這份公文,縣府就在1/16召開第三次的校長遴選討論案,會中決議:
1、委員一致決議遵守教育部的解釋函,承認107年12月4日的校長遴選結果。
2、逐步取消寒假辦理校長遴選,改為在暑假前辦理,期望與全國一致。
這次的校長遴選過程雖然最後以結果不變的方式落幕,這其中包含了許多的討論議題:
1、王縣長堅持依法行政,或許無法盡如人意,但對於有爭議的部分遵守教育部解釋函,使爭議落幕,讓教育回歸教育。
2、取消寒假的校長遴選,避免校長們每逢選舉年必須押寶,淪為「當政者」輔選工具,本會給予高度的肯定。
3、本會作為教師代表,對於遴選過程認為除了要符合規定外,也要讓學校有充分的作業時間,讓參加遴選的校長了解想去的學校,讓學校教師了解新任校長的校務規畫,以達到合作雙贏的目標。
期待在新的政府團隊努力下,彰化縣的教育會有一番新的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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